【錯誤】網傳香港影片指稱:「暴徒放火燒屋,燒到挺暴徒的記者,記者哭著說女兒還在家裡」?

【錯誤】網傳香港影片指稱:「暴徒放火燒屋,燒到挺暴徒的記者,記者哭著說女兒還在家裡」?

事實查核報告#206
網傳香港影片指稱:「暴徒放火燒屋,燒到挺暴徒的記者,記者哭著說女兒還在家裡」?
發布日期/2019年11月19日

經查:

此影片為2019年11月11日,香港警方由西灣河沿筲箕灣道往東推進,香港記者擔憂家中妻女受催淚彈波及,情緒激動,喊話希望香港警方不要施放催淚彈。

因此,網傳「暴徒放火燒屋,燒到香港記者的家」,為「錯誤」訊息。

背景

網傳「暴徒放火燒屋,燒到挺暴徒的記者,記者哭著說女兒還在家裡」,搭配記者激動高喊「有人啊,有人在上面啊,我女兒在上面啊!」的30秒影片。此傳言自11月16日起,開始在社群平台廣傳。

此傳言有多種版本,繁體中文版「暴徒放火燒屋,燒到挺暴徒的記者,記者哭著說女兒還在家裡。暴徒說燒了再買新的就好」;粵語版為「暴徒放火燒到黑記者屋企,屋企有女兒,佢好激動!」;簡體字版為「报应:暴徒到处放火,港.独媒体记者却发现,自己女儿在火海中!」。

不同版本傳言都用相同尖酸語氣,嘲諷記者政治立場。繁體字版本指他「挺暴徒」;粵語版本稱記者為「黑記者」;簡體字版本罵他是「港獨」媒體。其中,「黑記」一詞為港警反罵記者之語,因在香港示威場合中,有港警不滿被罵「黑警」,反罵現場記者是「黑記」。

圖1:繁體中文網傳訊息擷圖。

圖2:粵語版本網傳訊息擷圖。

圖1:簡體字版網傳訊息擷圖。

查核

爭議點一、網傳影片的事件為何?

查核中心以網傳30秒影片進行反搜,搜尋到其他香港媒體針對此事件有相關報導,例如《眾新聞頻道》、《立場新聞》、《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即時新聞》等。

香港多家媒體報導共同指出,這是2019年11月11日當天,香港警察在西灣河筲箕灣道向東推進,發射催淚彈時,在採訪現場的一名《香港01》記者,情緒激動。

傳言影片中發生的場景在「中國銀行」前,比對《眾新聞頻道》影片,陸續出現魚米、大眾財務、景福物業和中國銀行等街景,確認傳言影片和眾新聞影片,拍攝地點同為香港筲箕灣道,影片中主角哭喊處是中國銀行前,應為香港西灣河筲箕灣道142-146號。

圖4:新聞影片與街景比對示意圖。

查核中心比對長度1分06秒的《眾新聞頻道》,此影片呈現的脈絡較為完整,翻譯整理如下:

00:21 警方指揮官: 「繼續高角度瞄準。」 

00:32 警方指揮官 : 「Fire.」

00:35 影片哭喊主角: 「有人啊!我女兒在上面啊,我女兒在上面啊,我女兒在上面啊,我女兒在上面啊,我女兒在上面啊,別放啊!我女兒在上面啊!瘋的啊!」 (有人㗎!我個囡喺上面㗎!我個囡喺上面㗎!我個囡喺上面㗎!我個囡喺上面㗎!唔好放呀!我個囡喺上面㗎!痴線㗎!)

00:52 牧師:「你先回去看看什麼狀況,你先回去看看什麼狀況⋯⋯」 (你返去睇下咩事先,你返去睇下咩事先⋯⋯) 

00:57 影片哭喊主角: 「是不是瘋的啊!」 (係咪痴線㗎!)

因此,透過影片比對當時的情境,影片主角哭喊前後,是香港警方在施放催淚瓦斯,並不是傳言所稱的「暴徒放火燒屋」,哭喊的對象是針對香港警方。

爭議點二、傳言指稱,「暴徒放火燒屋,燒到挺暴徒的記者,哭喊女兒還在家裡」,或描述「暴徒放火期間,某一港獨媒體支持暴徒,在警方清場時,阻止警方推進...港獨記者發現自家著火...馬上撥打電話報警...警方無法進入,這名支持暴徒的港毒記者也只能看看被燒...」,是否屬實?

影片中哭喊的記者為香港01政治線記者莊恭南,查核中心透過電話採訪莊恭南。

他說,11月11日早上7點20分,香港警方於西灣河地區對示威者開實槍,他家就在距離事發地點一百公尺之處,聽到槍響後,他回報給報社,就帶著採訪設備到樓下採訪,當時民眾在開槍事件後,群起激憤,警民之間緊張對立。

他說,早上10點到11點之間,香港警方開始沿著筲箕灣道淨空路面,他和多名記者跟著警察防線,走在行人道上,警方發射幾枚催淚瓦斯,在接近中國銀行處,又舉起黑旗,準備往上空發射催淚瓦斯。

莊恭南說,當時從他所在的角度看,群眾距離警方有100公尺以上的距離,其實看不到民眾,但警方仍決定發射催淚瓦斯,催淚瓦斯並非全打往街道,有一、兩顆是往民宅方向斜打,他的公寓雖然位於八樓,但他擔心催淚瓦斯會卡在三、四樓的平台,煙霧往上飄散,他家中有剛做完月子的妻子和出生40多天的小女兒,擔憂她們,因此情緒激動,他旋即打電話回家,卻未打通。

他隨後由於吸入催淚瓦斯,在救護人員協助之下,做了緊急處理,才上樓回家。太太已經將門窗緊閉,並堵塞門縫,家裡一切安好,太太只形容是聞到一點怪味,所幸女兒並未受到催淚瓦斯影響。

查核中心搜尋莊恭南當天拍攝採訪、撰寫的新聞報導〈【11.11三罷】西灣河警開真槍 傷者滿身鮮血 記者家中聽到槍聲〉,他也在報導中,提及自己家在事發地點附近,符合他所描述。

圖5:香港01新聞擷圖。

綜合以上,該影片為香港警方施放催淚彈,片中身穿黃色背心的記者為香港01政治線記者莊恭南,由於擔憂催淚瓦斯影響到家中妻女,他對香港警方喊話,希望阻止警方施放催淚瓦斯,他撥打電話,是急著打給家中妻子想要確認家中情況。

因此,網傳報導所指稱的「香港暴徒放火燒到港獨記者的屋子」、「該名記者阻擋警察推進」、「記者發現暴徒燒屋後,打電話報警」等,均與事實不符合,是錯誤訊息。

結論

此影片為2019年11月11日,香港警方由西灣河沿筲箕灣道往東推進,香港記者擔憂家中妻女受催淚彈波及,情緒激動,喊話希望香港警方不要施放催淚彈。

因此,網傳文章指稱「香港暴徒放火燒到港獨記者的屋子」、「該名記者阻擋警察推進」、「記者發現暴徒燒屋後,打電話報警」等,與事實不符合,為「錯誤」訊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