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部分錯誤】網傳「1月3日零時起不准在Line或臉書說民調幾趴及討論政治,一律罰50萬」?

【部分錯誤】網傳「1月3日零時起不准在Line或臉書說民調幾趴及討論政治,一律罰50萬」?

事實查核報告#2777
網傳「1月3日零時起不准在Line或臉書說民調幾趴及討論政治,一律罰50萬」?
發布日期/2024年1月4日

經查:
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/1/4版】

一、民調資料從1月3日起(投票日前10日),不能在網路社群或社團討論、不能公告在社區布告欄,也不能拿著大聲公廣播,這些傳播行為都會觸法,但民眾仍能表達和分享個人政治立場。

違反者依對象不同,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,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,並非一律罰50萬元。

二、至於助選拉票,依法是在2024年1月13日、投票日當天,明文禁止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從事競選、助選活動。

因此,傳言為「部分錯誤」訊息。

圖卡版(可左右滑動喔)

 

背景

通訊軟體及社群平台自1月3日起流傳一則訊息,稱:「從今天晚上凌晨12點開始一律不准在Line或臉書留言說要支持誰或者民調幾%,一律罰50萬...記得最後十天不要再討論政治...」

也有另一個版本的傳言稱:「別再提總統大選的相關情事,否則查獲罰50萬台幣」。

圖1-2: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

圖3: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

查核

爭議點、傳言稱「今晚凌晨12點起不准在網路留言要支持誰或民調幾%,一律罰50萬」、「最後10天不要再討論政治」、「別再提總統大選」,是否屬實?

(一)查核中心1月4日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求證。中選會表示,2024年選舉於1月13日登場,自1月3日00:00起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、報導、散布、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「民意調查資料」;至於政治立場的表達,與民調無涉,尚非限制所在。

中選會表示,1月3日後並無規定民眾禁止談論支持誰或哪個政黨,而是在1月13日投票日當天才有明文禁止,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、助選活動。

(二)根據中選會1月2日發布的公告,自2024年1月3日零時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,禁止以任何方式發布、報導、散布、評論、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資料,否則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而非如傳言所述「一律罰50萬」。

中選會說明,依修正後的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第52條及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53條規定,罰則與修法前不同,修法後有區分對象,依對象不同明定罰鍰上、下限。一般民眾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;若為政黨、候選人及其受僱人、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,則加重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中選會提醒,投票前10日起,民調資料無論是在網路社團討論、公布在社區佈告欄,或拿著大聲公沿路廣播等行為,都會觸法。

(三)根據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》第50條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》第56條規定,政黨及任何人,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、助選或罷免活動。違反者,最高處500萬元罰鍰,且能夠按次連續處罰。

綜合以上,根據現行法規,投票前10日,也就是1月3日起,不得以任何方式散布民調資料,但法規並未限制個人政治立場的表達。違反者依對象不同,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,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,並非一律罰50萬元。

直到1月13日投票日當天,才有明文禁止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從事競選、助選活動。

結論

一、民調資料從1月3日起(投票日前10日),不能在網路社群或社團討論、不能公告在社區布告欄,也不能拿著大聲公廣播,這些傳播行為都會觸法,但民眾仍能表達和分享個人政治立場。

違反者依對象不同,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,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,並非一律罰50萬元。

二、至於助選拉票,依法是在2024年1月13日、投票日當天,明文禁止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從事競選、助選活動。

因此,傳言為「部分錯誤」訊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