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部分錯誤】網傳「過去高普考有外省人保障名額,外省人錄取比例約96至98%,到1992年才廢除」?
【部分錯誤】網傳「過去高普考有外省人保障名額,外省人錄取比例約96至98%,到1992年才廢除」?
經查: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/10/2版】
近期網路流傳文章,聲稱過去高普考有「外省人保障名額」,保障外省人錄取比例96至98%,到1992年才廢除。這是真的嗎?
一、網傳制度為「分區定額制度」,該制度曾在1950至1961年間實施,用來限制不同省份的考生錄取比例,外省人錄取率的確曾經高達9成。
1962年起,台灣考生(台籍)的錄取名額限制被解除,之後台籍考生在高普考中的錄取比例一直超過7成。
二、從1962年開始,雖然台灣考生的名額限制已經取消,但仍保留各省配額制度,導致極少數外省考生即使成績未達標,仍可透過配額制度錄取。如1987年高考有8名外省考生因此錄取,佔全部考生0.64%。
三、1990年台灣取消外省考生優惠,到了1992年透過修憲,才完全廢除「分區定額制度」。
網傳「分區定額制度」確實存在,但稱「1992年前外省人錄取比例9成」與事實不符,因此為「部分錯誤」訊息。
背景
近期網路流傳文章,聲稱過往高普考有「外省人保障名額」,保障外省人錄取比例約96至98%,而台籍人士錄取比例僅約2至4%。文中以1991年高考為例說明,指台灣人錄取8名,其他外省人共錄取540人。文章又說,此一「外省人保障名額」制度,直到1992年李登輝任總統時才廢除。
經搜尋網路,此一傳言自2020年就已出現,早期傳言文字較短,但內容與近期流傳版本雷同;此外,多數傳言附有各省錄取人數的表格圖卡。
圖1: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
圖2: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(附圖卡版本)
查核
查核點:網傳「高普考外省人保障名額」說法,是真的嗎?
依據考試院官網說明,網傳所稱外省人保障名額,正式名稱為「分區定額制度」,是1948年依據憲法85條規定,針對「全中國」各省人口多寡,所訂出的各省區考試錄取名額比例。國民黨政府來台後,1950年起繼續以此作為考試錄取名額依據。
但自1962年開始,就沒有限制台灣人錄取名額,也不是依表上數額錄取考生,該配額表已經名存實亡,但一直到1992年才修憲廢除該制度。
網傳圖卡是1948年配額表版本,擷取自中山大學林丘湟碩士論文第34頁(圖3)。政府來台後配額表有多次調整,另提供1991年最終版本供讀者參考(圖4)。
圖3:網傳圖卡為1948年分區定額表/來源:林丘湟碩士論文
圖4:1991年分區定額表/來源:張麗雪〈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按省區定額錄取制度沿革〉
1962年廢除台籍錄取名額限制
依據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論文、考選部官員張麗雪論文說明,因「分區定額制度」制度保障,在1950年代前期,外省人錄取率曾經在9成以上。
此後因部分省區無人報考造成缺額,且提高台籍配額,才讓外省人錄取率逐步下滑。自1962年起,又修法通過「加倍錄取」辦法,解除台籍名額的限制,讓台籍錄取比例大幅增加。
1962年後,可看到台籍錄取比例提高到7成以上,而外省籍比例則滑落至3成以下(圖5、圖6)。可知實施「加倍錄取」制度後,已解除台籍錄取限制,原本外省人的錄取優勢幾乎消失。
舉例來說,依照1978年版本的配額表,台籍名額15人,其他省分570人,共585人。但依照「加倍錄取」辦法,該年高考實際錄取台籍考生606人,外省籍考生172人,共778人,已跟配額表完全不同(名額計算方式參考補充資料)。
圖5:高普考「外省籍」歷年錄取比例/來源:駱明慶論文
圖6:高普考「台灣籍」歷年錄取比例/來源:張麗雪論文
1990年取消外省考生優惠、1992年完全廢除制度
1962年起,雖然不限制台籍錄取名額,但同時也規定,無人錄取的省份,可降低標準,擇優錄取1人,如果降低10分還無人錄取,就維持缺額。但實際運作時,降低10分後,又可不分類科、擇優錄取1人。因此有少部分外省考生可以因配額制度,以低於及格分數錄取(參考張麗雪論文)。
依據考試院官網說明,以高考來說,1987錄取此類考生8人(佔全部考生0.64%),1988年有8人(佔全部考生0.48%),1989年則有5人(佔全部考生0.17%)。
此類低於標準錄取的外省考生人數不多,也對台籍錄取名額沒有影響,但有省籍優惠是事實,持續引發外界質疑,也有多位跨黨派立委認為此制度早已過時,反而加深省籍矛盾,呼籲盡速廢止。
因此,先在1990年取消外省考生優惠,1992年又修憲,凍結憲法條文85條,「分區定額制度」至此完全廢除。
網傳說法有多處錯誤
「分區定額制度」確實存在,但在台實施期間,實際僅為1950至1961年,此後該制度多次調整,逐步解除台籍名額限制、取消外省考生優惠,而最後於1992年廢除。
因此,網傳「1992年前外省人錄取比例9成」、「1991年錄取台生8人」等說法皆錯誤。
(記者:許雲凱;責任編輯:陳偉婷)
補充資料
「加倍錄取」的名額計算方式
依據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論文,1962年後,高普考採用「加倍錄取」方式,重新訂定考試錄取名額,不沿用原有的分區定額表。
舉例來說,依照1978年版本的配額表,台籍名額15人,其他省分570人,共585人。該年高考台籍考生達到錄取標準有606人,全部錄取,再以606/15=41,因此其他各省區比照台省,都增加41倍錄取。
外省定額為570人,理論上要錄取560×41=23370人,但由於最多僅能降低錄取分數10分,未達標者無法錄取,且有部分省區無人報考形成缺額,因此實際錄取172人,與台籍錄取人數合計為778人。
圖7:1978年高考錄取人員籍貫統計/來源:中華民國68年考選統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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