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錯誤】網傳「公投法有改,所以對公投的項目不同意,就要投不同意,若是不投或投廢票,就等於是同意」?

【錯誤】網傳「公投法有改,所以對公投的項目不同意,就要投不同意,若是不投或投廢票,就等於是同意」?

事實查核報告#2038
網傳「公投法有改,所以對公投的項目不同意,就要投不同意,若是不投或投廢票,就等於是同意」?
發布日期/2022年11月18日

經查:
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/11/18版】

一、專家、中選會指出,此次「18歲公民權」是憲法修正複決案,與一般公民投票不同。

2022年3月立院提出修訂憲法130條修訂,下修公民權年齡。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,修憲案交由全民投票複決,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為「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」,換算後,有效同意票須超過965萬票。傳言指稱「不投或是投廢票等於同意」,不符合投票原理。

二、一般公投案的法源是《公民投票法》,依一般公投規定,通過門檻為「有效同意票數須達到選舉人的1/4」,且「有效投票票數要多於不同意」。

傳言把憲法修正複決案的通過門檻,錯解為一般公投案,且錯誤推論「不投或投廢票等於同意」。因此,為「錯誤」訊息。

【查核聲明】本查核報告僅就傳言所提「不投票或投廢票就等於同意」的選務原理進行查核,傳言的政治立場或訴求,不是本報告查核之範疇。

背景

2022年11月26日地方縣市首長選舉,將同時舉行關於「18歲公民權」的修憲複決公投案,而社群平台、通訊軟體2022年11月17日流傳訊息指稱:「公投法有改,所以對公投的項目不同意,就要投"不同意",若是‘’不投‘’或投‘’廢票‘’,就等於是同意了。」

另有類似訊息「小心中計喔!為什麼不投反對票?要投廢票???領票但是你是廢票,同意票贏喔!擺明了民進黨手法,搞不清楚就是會被騙!公投法改了,不能投廢票,要投反對票,不然按第一條同意票多過反對票就成立了!

別意氣用事,公投票要領,而且要投反對票,別中了1450的計謀,不領票與投廢票是助長該案通過的成案率!」


圖1: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


圖2: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

查核

爭議點一、「18歲公民權」為憲法增修條文的公民複決案,其通過規定為何?

查核中心曾在查核報告2037採訪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蘇彥圖、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等。學者表示,此次的「18歲公民權」公投案是「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」,是台灣首次的公民複決案。

「18歲公民權」是今年3月,由立法院決議提出修改《憲法》130條文,「將選舉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,被選舉權為23歲下修為18歲」;修憲案依據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12條規定,立院決議後公告半年,於本次九合一選舉,交由公民複決投票。

「憲法修正複決案」涉及憲法修正,依照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12條規定,須先由立法院通過,再交由公民複決,複決案的通過條件,是「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」,並無領票門檻規定。依照此次的選舉人數來換算,通過複決案的同意票數須超過965萬票。

爭議點二、網傳「公投法有改,所以對公投的項目不同意,就要不同意若是不投或投廢票,就等於是同意」,也就是說,傳言推論不投」或「投廢票」等於同意票,是否符合選務原理與規定?

蘇彥圖說,修憲的複決案跟「一般公民投票案」的流程、通過門檻以及法源、法律意義皆不同。傳言的說法,是誤把「18歲公民權」的「修憲複決案」,錯誤理解成過去民眾常參與的「一般公民投票案」。

蘇彥圖說,過去民眾常參與的「一般公民投票案」,法源為《公民投票法》,是由民眾連署提案再交由公民投票,其內容多為政策上的複決或創制,其內容不得牴觸憲法。依據一般公投規定,通過門檻為「有效同意票數須達到選舉人的1/4」,且「有效投票票數要多於不同意」;但18歲公民權的是憲法公民複決,已是立院通過憲法修訂,交由全民複決。

查核中心採訪中選會,中選會表示,此次的公投案是憲法修正複決案,其成案、流程、通過門檻皆是依照《憲法增修條文》第12條規定,而門檻就是同意票要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。傳言說「不投」、「投廢票」等於同意票的內容不符合其投票原理。

因此,此次18公民權公投案是「憲法修正複決案」,其關於通過門檻的法源是《憲法增修條文》,是先經立法院通過後再經公民複決。複決案通過門檻是「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」,傳言錯誤理解複決案法源、門檻。

結論
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/11/18版】

一、專家、中選會指出,此次「18歲公民權」是憲法修正複決案,與一般公民投票不同。

2022年3月立院提出修訂憲法130條修訂,下修公民權年齡。而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,修憲案交由全民投票複決,公民複決的通過門檻為「有效同意票數須超過選舉人數的一半」,換算後,有效同意票須超過965萬票。傳言指稱「不投或是投廢票等於同意」,不符合投票原理。。

二、一般公投案的法源是《公民投票法》,依一般公投規定,通過門檻為「有效同意票數須達到選舉人的1/4」,且「有效投票票數要多於不同意」。

傳言把憲法修正複決案的通過門檻,錯解為一般公投案,且錯誤推論「不投或投廢票等於同意」。因此,為「錯誤」訊息。

【查核聲明】本查核報告僅就傳言所提「不投票或投廢票就等於同意」的選務原理進行查核,傳言的政治立場或訴求,不是本報告查核之範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