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錯誤】網傳影片「國道三號天橋上雷射槍可同時偵測多輛車取締超速開罰」?
【錯誤】網傳影片「國道三號天橋上雷射槍可同時偵測多輛車取締超速開罰」?
經查: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/12/21版】
一、專家表示,不管是國道警察使用的手持的雷射測速槍,或是道路固定測速照相桿,技術上都無法做到傳言影片所稱的同時間自動偵測多台汽車。
雷射測速槍使用方式,要有員警先觀察哪一台車可能有超速後,再手持雷射測速槍對準那台車,透過雷射回傳資料,僅能才會知道該車輛是否有超速,僅能一對一單點偵測超速。
二、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,傳言影片是在國道三號,應是民眾在跨越橋上拍攝影片,不是警察執法畫面。
傳言影片宣稱「國道三號天橋上雷射槍取締超速開罰」,影片為民眾自行拍攝,不是員警執行畫面,而現行執法使用的雷射測速槍或固定式照相桿,均為一對一單點偵測超速。因此,傳言為「錯誤」訊息。
背景
社群平台與臉書在2022年12月間流傳一段影片,影片內容是在高速公路陸橋上拍攝汽車行駛畫面,畫面中可以看到所有汽車行經陸橋前都會出現被瞄準的紅點畫面。
網傳影片是來自社交平台TikTok某用戶所發布的影片。
圖1:社群平台流傳訊息擷圖
圖2:通訊軟體流傳訊息擷圖
查核
爭議點、網傳影片「國道三號天橋上雷射槍取締超速開罰」,影片顯示測速槍可同時偵測多輛汽車,用以取締超速罰單。目前執法實況為何?
(一)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協助檢視網傳影片後表示,傳言影片中宣稱的「範圍性自動測速」,即影片中出現同時間可以自動偵測多台汽車是否超速,不管是國道警察使用的手持的雷射測速槍,或是道路固定測速照相桿,目前都是單點一對一的測速方式。
林志學指出,雷射測速槍使用方式,要有員警先觀察哪一台車可能有超速後,再手持雷射測速槍對準那台車,透過雷射回傳資料,才會知道該車輛是否有超速;網傳影片中出現的大範圍、自動測速功能,目前雷射測速槍沒有這種功能;道路固定測速照相桿,也是一次只能偵測一台車輛是否有超速。
林志學說,目前有一種影像辨識技術用來作為超速執法,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偵測車輛有無超速,即區間測速。作法是車輛從A點行經到B點,執法單位在這兩點各拍一張照片後,透過時間與距離的計算來檢視車輛是否有超速,但這種方式辨識率不高,且經常出錯。
(二)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回覆查核中心詢問表示,傳言影片是在國道三號,應是民眾在跨越橋上拍攝的影片,並非警察執法畫面。
國道公路警察局說,員警測速的手持雷射槍是透過將光束打到車輛後,回傳資料來辨識有無超速,這種方式只能「一對一單點」,同時(一瞬間)只能對一台車進行測速,且必須是員警將雷射將瞄準可能超速的車輛,才會出現是否超速的資料。
公路警察局指出,員警手持雷射測速槍在對準車輛時,雷射槍畫面上準心會在正中間位置,不會忽左忽右、忽上忽下,研判網傳影片應該是有經過後製。
結論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2/12/21版】
一、專家表示,不管是國道警察使用的手持的雷射測速槍,或是道路固定測速照相桿,技術上都無法做到傳言影片所稱的同時間自動偵測多台汽車。
雷射測速槍使用方式,要有員警先觀察哪一台車可能有超速後,再手持雷射測速槍對準那台車,透過雷射回傳資料,僅能才會知道該車輛是否有超速,僅能一對一單點偵測超速。
二、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,傳言影片是在國道三號,應是民眾在跨越橋上拍攝影片,不是警察執法畫面。
傳言影片宣稱「國道三號天橋上雷射槍取締超速開罰」,影片為民眾自行拍攝,不是員警執行畫面,而現行執法使用的雷射測速槍或固定式照相桿,均為一對一單點偵測超速。因此,傳言為「錯誤」訊息。
補充資料
汽車在高速公路超速罰則為何?
依照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3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的最高速限,處新台幣3000-6000元罰緩;第43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,最高可處新台幣2萬4000元,當場禁止其駕駛,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,若因而肇事者,將吊銷其駕駛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