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治與政策
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/11/14版】 網路流傳圖卡稱現在小學生沒聽過前總統蔣經國、國小五上課本只有陳水扁跟蔡英文兩個總統的名字?這是挪用過時教科書的誤導訊息。 一、網傳圖卡出自108年出版的翰林小五社會課本,為舊課綱教材,並非現行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(108課綱)」內容。 檢視現行翰林五年級社會課本,已無此年表,課文內容有出現蔣經國及李登輝兩位前總統。 二、108年翰林五年級社會年表依據重大事件、年份,列出前總統陳水扁和蔡英文;但進一步檢視課本內文,五上社會歷史範圍為史前至清朝,因此不會出現蔣經國相關的內容;而五下內容則從清末到中華民國時期,課文有出現的總統為蔣經國及李登輝。 三、翰林出版社表示,網傳圖卡的年表為108年出版課本的補充內容,作為課外延伸之用,由於課文已經提到蔣經國及李登輝,才會在年表補充其他總統。 四、國小社會除了翰林版本,南一出版社在「臺灣的民主之路」相關內容中,並無提及任何一位總統姓名;康軒版本則是在「民主政治的發展」提及前總統李登輝。 國小社會科老師表示,現行社會科教學現場,各版本教科書對歷任總統著墨不深,必須仰賴老師額外補充。 國小社會課本對歷任總統著墨有限,但網傳圖卡刻意挪用翰林108年的社會課本,並非現行教材,且當年教材的課本內文有提到蔣經國、李登輝等前總統,也非圖卡所稱僅提到陳水扁和蔡英文。因此為易生誤解的錯誤訊息。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/11/7版】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10月25日宣判,網路流傳圖卡聲稱7名於10月31日卸任的大法官贊成官員說謊,並標示大法官姓名與立場。這是片面解讀判決,且圖卡標示有誤。 一、網傳圖卡針對事件為刑法141條-1(藐視國會罪)被宣告違憲。 憲法學者指出, 大法官明確在判決理由表示,官員在立法院陳述,應該「據實為之,不得為虛偽陳述」。 網路圖卡說大法官支持官員說謊,是錯誤解讀判決,大法官沒這樣說。 學者解釋,大法官並不認同官員可以在國會說謊,也認為應該負起下台負責等政治責任,但不應變成法律責任來追究,因此判決用刑法「藐視國會罪」懲罰官員說謊為違憲。 二、依據憲法法庭公布「憲法判決主文立場表」,在「藐視國會罪」違憲部分,15位大法官中,有11位大法官表示同意,超過半數以上的門檻,因此判「藐視國會罪」違憲。 但有4位大法官對於違憲判決有不同意見。其中已卸任的詹森林認為「藐視國會罪」並不違憲,因此「不同意」憲法判決。已卸任的張瓊文認為「藐視國會罪」針對官員「質詢」違憲,如是「聽證」則合憲,因此立場為「部分同意」。網傳圖卡標示明顯有誤。 網傳圖卡錯誤宣稱大法官支持官員說謊,且對於部分大法官立場標示有誤,因此為「易生誤解」訊息。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/11/4版】 立法院職權修法相關條文釋憲判決近期引發討論,有名嘴指出憲法法庭釋憲文暗藏陷阱,若在野黨不處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就是違憲政黨,憲法法庭可以解散在野黨。其實這樣的說法過度解讀憲法判決,也誤解憲法增修條文,台灣目前為止沒有政黨因違憲被解散。 一、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摘要,立法院院會尚不得因委員會不予審查,即不行使人事同意權,否則即屬違反其憲法忠誠義務,為憲法所不許。 法學專家表示,憲法法庭以「為憲法所不許」表述,並非直接判定違憲。台灣憲政體制賦予政黨廣泛自由,只有經嚴格程序並獲2/3大法官同意,才會正式認定違憲。 二、台灣過去也曾發生立法院不行使監院人事同意權,2007年釋字第632號已出現「為憲法所不許」等文字。當時阻擋審查監察院人事同意權多年的國民黨,也未因此被解散。 三、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5項規定,當政黨的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時,視為違憲。根據 政黨法 第26條,若政黨違憲,內政部可向司法院 憲法法庭 聲請解散,並須經大法官2/3以上同意,才能正式判決解散該政黨。 憲法專家表示,「政黨違憲解散」條件非常嚴格,僅在政黨成為叛亂團體或明顯危害民主秩序等極端情況才成立。自1991年憲法增修條文增訂以來,政府從未發動解散違憲政黨。 四、專家表示,民主國家運用解散政黨條款會非常謹慎,須具備強有力的正當理由,否則可能侵犯人民的政治自由。 泰國與民主化的台灣並不相同,泰國已多次解散政黨,包括2019年解散支持前總理戴克辛的泰愛國黨,及2024年解散主張修改冒犯君主罪的泰國前進黨。 網傳說法對憲法判決和憲法增修條文有誤解,憲法判決「為憲法所不許」等文字,並不等同政黨違憲、達成解散要件。因此,為「易生誤解」的錯誤訊息。
【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/11/4版】 駐美代表俞大㵢接受《福斯》專訪10月4日刊出兩週後,部分內容因被名嘴引述、批評,而在台灣社會中引起爭議。網傳訊息多強調俞受訪稱台灣人「願意」、「準備好」作戰,但並未提及記者是以「中國發動侵略」為前提提問;而名嘴指稱俞的發言是中國10月14日「聯合利劍-2024B」軍演後的台灣重要宣示,時序明顯錯誤。 一、檢視《福斯》10月4日刊登俞大㵢專訪內容與影片,福斯記者詢問,若中國發動戰爭台灣是否準備好面對;俞大㵢表示,「當然會,我們已經看到烏克蘭的例子」。 俞大㵢受訪確實有表達台灣人民將應對中國侵略,但網路傳言都省略記者提問部分。「準備好要打仗」(主動引戰)跟「因為被侵略而願意作戰」(被動自我防衛),其含意並不相同。 二、檢視台灣媒體,10月4日只有少數媒體報導俞大㵢受訪的消息,重點都放在俞大㵢提及面對美國選舉結果的不確定性,台灣政府有分別接觸川普與賀錦麗陣營;其中有部分媒體將俞大㵢「台灣將迎戰」(指當敵人來犯時)的說法置於報導末端。 直到某網路新聞節目在10月18日刻意放大俞的部分受訪內容,批評其言論具宣戰、引戰意味,隨後社群媒體開始出現大量轉傳、討論,卻都對「如果中國侵犯台灣」的提問脈絡省略不提。 三、最早的傳言稱,俞大㵢稱台灣人願意打仗,是中共聯合利劍B軍演後的重大宣示;但俞大㵢專訪刊出(10月4日)在先,中共軍演發生在後(10月14日),傳言的說法搞錯事件時序,明顯錯誤。 俞大㵢在受訪時確實提到台灣人「願意」、「準備好」作戰,但傳言在事實面搞錯時序(利劍演習在後,訪談在前),並刻意忽略俞大㵢受訪時主持人的提問脈絡,為「部分錯誤」訊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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